户籍办理手续
一、工作聘用落户所需手续
1.个人书面申请
2.迁移人员户口簿原件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
3.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
4.人社局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
5.毕业证原件、复印件一份
6.迁移人员近期一寸照片一张
7.工作单位接收证明
二、出生落户所需手续
(一)新生儿出生落户所需手续(随母):
1.出生医学证明
2.个人申请
3.结婚证原件、复印证(任一本复印1份)
4.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备查联填完整复印
5.户口簿
(二)新生儿落户所需手续(随父):
1.个人申请
2.夫妻双方户籍证明
3.结婚证原件、复印件(任一本复印1份)
4.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、复印件(1份)
5.出生医学证明、复印件(1份)
6.户口簿
联系电话:派出所户籍:3664359;学校安全保卫科电话:2983758;负责人:王老师。